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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汉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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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相册

招商代理

招商加盟

一,加盟代理条件

1、遵守总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则;

2、具有成熟完善的销售网络;

3、良好的商业网络信誉;

4、具备终端推广能力的公司和个人;

5、具有丰富的市场操作经验,较强的市场开发能力;

6、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区域独家代理原则

    在全国省会城市和地级城市及其所属行政区域设置一家区域独家代理商,原则上不设省级代理和县级以下独家代理。

三,各级代理扶持政策

为规范市场支持政策,加强汉辰的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结合汉辰公司的市场营销战略,特制定优惠的支持政策,帮助经销商做好,做大,做强当地第一品牌

1、常规物料支持

1.1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经销商,以经销商协议的有效期为限。

1.2 支持比例:以经销商每次提货中常规产品的总货款的3%比例支持。

1.3 支持方式:以产品宣传资料和促销物料形式提供。

2、首批提货物料支持

2.1 首批提货物料支持适应符合公司经销条件,并签订经销协议的经销商。

2.2 为规范公司的形象,协助经销商做好专卖店形象,首批提货物料支持直接与首批提货一起配发。

2.3 支持方式:以产品配件、宣传资料和促销物料形式提供,经销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

2.4 支持比例:按首次提货中常规产品总货款的8%进行赠送,具体为3%的宣传物料支持

3、新增开专卖店支持

3.1 凡申请“新开专卖店开店支持政策”的经销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1.1 新开专卖店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3.1.2 专卖店装修应按照汉辰提供的专卖店形象设计方案进行;

3.1.3 有专业导购人员;

3.1.4 须提供专卖店房屋租赁合同、专卖店整体外景照片和内部实景照片。

3.2 支持额度及方式:

3.2.1 经销协议有效期内,首批提货除外累计提货额每达到4万,可享受1个专卖店支持政策;

3.2.2 单个专卖店根据实际面积支持为0.4万-4万的专卖店支持费用;

3.2.3 支持方式:以产品、产品配件、促销物料和宣传资料形式提供,经销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

4、有效网点开拓支持

4.1凡申请“有效网点开拓支持政策”的经销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4.1.1 下级每个分销网点提货额1万(提货额以出厂价为基准)

4.1.2 有经过培训的导购人员;

4.1.3给予酒会和物料的费用支持。

5、市场培训支持

  5.1 在经销协议签署并全额付清首批货款之后,汉辰公司会派市场专员下市场协助经销商启动市场,经销商提供食宿;

  5.2在经销协议的有效期内,有专业的市场导购员、业务员及推广专员不少于4名,经经销商申请,公司可派出专业市场培训人员对其员工进行培训和辅导。

  5.3 在经销协议的有效期内,经销商的导购员、业务员以及推广专员不到8名,可以组织员工到总公司接受培训,公司免费提供食宿。

5.4 公司定期对各级经销商进行走访培训,一年期间内不少于一次。

6、年度广告支持

6.1汉辰总公司每年会定期在电视台做宣传广告,为汉辰经销商在终端市场的销量起到拉动作用;

6.2汉辰总公司已经与上千家浏览量比较高的商务网站建立联盟合作关系,为汉辰经销商在商务平台宣传打下坚实作用。

6.3汉辰经销商终端市场广告支持,对于经销商在当地区域进行的广告宣传,包括招商广告及或者针对消费者的广告宣传,如电视媒体、平面媒体、户外广告等形式。

6.3.1 支持条件

6.3.1.1 经销商在当地所做的广告宣传包括:电视媒体、户外广告、平面媒体等;

6.3.1.2 完成所规定的年度销售任务;

6.3.1.3 所投入的广告需要先报公司批准,并提交书面广告计划书;

6.3.1.4 需要提供广告协议书、费用发票、广告样板及实际效果照片或视频。

6.3.2 支持金额及方式

6.3.2.1 计算方式:在年度提货额3%的范围内,按年度所投入总广告费用的80%给于返还;

6.3.2.2 返还方式:返利全部转抵下期提货款额。

7、年度销售任务返利

7.2.1 经销商完成年度销售任务,在第二年续约合同时,按比例返还给经销商;

7.2.2 支持比例:完成年度销售任务,按实际销售额的2%进行支持;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部分,超出部分按3%进行支持;

7.2.3 支持方式:返利全部转抵下年度提货货款。

8、政策说明

8.1 本政策为区域经销协议书支持条款的具体说明。

8.2 本政策所有支持政策中所要求的销售额都以经销商的常规产品提货额进行计算,产品配件、宣传物料,以及工程项目款项不计入销售额。

8.3 本政策中都以销售额为基准,不重复计算。

8.4 本政策的以最后修改为准。

8.5 本政策最终解释权归芜湖汉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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